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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指南

中央美术学院


报考须知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所属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其招生工作执行文化部、国家教委联合制定的《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学校每年2月份发售当年的招生简章。请报考者及时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购买。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未婚,年龄在25岁以下(均从出生年的9月1日后推算);
    3身体健康,非色盲、色弱
    4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
    5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6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
批准后可以报考;
    7部队现役军人
    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在校期间的待遇由送 
选单位负责提供,毕业后由选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
    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未满两年者(截止到当年九月一日);
    普通中学的在校生;
    中等师范学校和中、小学公办教师;
    被普通高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二年(截止到当年九月一日)者;
    由于学业、健康以及纪律问题当年退学者;
    上一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而不报到者;
    因舞弊而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

    中央美术学院的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四月份,具体日期时间详细阅读当年的招生简章。我院从1999年起将有计划地在外埠设立考点,具体情况请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

    四、招生手续

    申请报名时考生应交如下材料
    1填妥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登记表可在索购当年招生简章时得到,考生应按填表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在表格内贴好照片,并在同意报考栏和照片骑缝处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如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单位等)公章,考生家长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公章无效。报名表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凡报名表未加盖公章视为手续不全,不予报名。伪造、改造公章者除不予报名外送有部门处理。
    2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片黑白证件照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3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无身份证者须交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注明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号码)。
    4报名费(数额按当年简章规定)。

    五、考试办法

    我院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具体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法请参阅当年招生简章之规定。
    2专业考试科目:
    ①中国画系考试科目:素描、国画人物写生(白描、工笔、水墨任选)、速写、国画创作、书法、口试。
    ②油画系考试科目:素描、速写、油画写生、创作、口试。
    ③版画系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写生(水粉)、创作、口试。
    ④雕塑系考试科目:素描、速写、泥塑、创作、口试。
    ⑤壁画系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创作、口试。
    ⑥设计系考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创作、口试。
    ⑦美术史系考试科目:美术作品分析、口试等。
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时,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专业考试期间食宿一律自理。画板、画具、颜料自备。
    3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后,考生赁招生学校所发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统一考试。按规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升学志愿,每个志愿报考一所学校。必须以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为准,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及专业考试未通过者不能填报我院。
报考我院的考生,还可以兼报文史类其他系科、专业。
文化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外语。数学成绩在录取时作为参考(环艺专业文理考生兼收,理科考生按理科要求科目考试)。国家正在进行高考制度改革并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有关文化考试的具体要求,请考生依照当年国家规定及我院招行简章要求进行。
已实行会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所在地区的规定参加统考。
报考我院考生,不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预选考试。外语语种只限英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关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状况检查仍按国际教育委员会《普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身体健康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标
准》执行。

    六、录取
 
    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验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凡报考绘画、设计和雕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后,将依照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美术学专业依据文化课统考成绩交参考专业考试成绩录取。
    我院历来非常重视对考生全面素质的要求,凡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的考生,除了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外,还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入学后的学习,也才能成为合格的人才。我院将逐年提高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对外语、误文两科还单有分数线要求),并力争逐步达到普通文科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所以,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的考生必须重视文化课的学习及自身全面修养的提高。

   七、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1本科生招生简章每年1月中旬发售;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般在每年10月发售;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每年3月发售;各类进修生招生简章一般在1月发 售。考生可来院购买,或提前致函本院招生办公室购买,在来信函购招生简章时应注明所购简章的类别(如本科生、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助教进修生、同等学力进修生等)。此外还应注明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收信人姓名,字迹要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有项目都应如实填写,不能空缺,报名表格填好后,应送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应届生应在本校教导处,往届生应在档案所在街道劳动部门,工人、干部应在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除在同意报考核加盖公章外,还必需在照片骑缝处盖公章。如有缺项将视为报名手续不全,不予报名,只有介绍信而未在报名登记表上盖章亦不能办理报名。
    3报名时无身份证(丢失或办理)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除要注明出生年月日外,还应注明身份证号码。
    4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栏时应慎重,在了解了每个专业招行要求后凭文化考试通知单,按本人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文化统考(环艺专业是否招收理科考生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5在进入考场前考生应清查本人的各种证件,如专业准考证、身份证等,还应清点画板、画具等应用之物。并注意安全携带至考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应试时,请认真阅读题目和要求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水平。
    6专业考试结束后,我院招办将于5月10日前对合格考生统一寄发文化考试通知单,凭此通知单按本人户口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文科统考(环艺专业是否招收理科考生依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7有关录取的问题
在我院招生办公室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的同时对考生的专业成绩排名次序一并通知考生。所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的数量一般为当年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5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排名和文化水平全面衡量,慎重选择,把握机遇。专业排名靠前也应抓紧文化课的学习,只有达到当年本院规定的分数线才能被录取。
    8外国留学生本科生招生要求
    ①高中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及成绩单);
    ②年龄不超过25周岁;
    ③身体健康,交验具备相应检测手段的医院出具的检查记录;
    ④汉语水平HSK证书应达到4级(美术史专业6级)
    ⑤提供本人作品6至8幅(或作品的照片、幻灯片),美术史专业交美术评价文章一篇,作品应符合所学专业要求;
    ⑥报名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30日(报名前可来信索取入学申请表);
    ⑦不参加中国学生的统一考试;
    ⑧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发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未被录者所交材料一律不退。
随着招生制度改革及外设考点,报考要求也会有相应调整。以上文字仅作为参考,考生须以当年我院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为准。
    本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万红西街2号
    邮 编:100015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380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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