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鸿兄:
近好。非常抱歉的是,我没有去12演播室的原因是因为出差沈阳,这是我早在12演播室的节目策划定下录制时间之前就定下来的,而这之前我也是与节目策划说清楚的。我不改变我原定计划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容忍某些媒体店大欺客的做法——他们想在哪一天就在哪一天拍摄。但是,我没能一一告知各位,是我的失误。事实上,我只是推荐了人选,并没有作具体的联络,而这种变故,应该是节目策划事先告知各位的。
最近看到你的《关于“电视对掐”的几点申明》(以下简称“申明”),觉得我们之间的一些误会需要和你以及你的网友们沟通一下,其他问题我则不想多说。
这几年来我对极端的“行为艺术”的关注以及批评,并非笼统地谈“行为艺术”的问题,所以,我在论述时前面都有一定语“极端的”三个字。至于有些媒体把这三个字省略了,均与我无关(最近有些媒体很不像话,完全曲解了我的一些说法,甚至是拿我作一种引信)。而且我反复说过我不是专门研究“行为艺术”或“前卫艺术”的“专家”,这一点我想你是很明白的。我只是像许多“行为艺术”的门外汉一样,对“行为”何以成为“艺术”;“行为”成为“艺术”有没有基本的要件;什么样的人的“行为”才能成为“艺术”;举手投足的“行为”都成为“艺术”,那艺术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对如此等等的问题有一些疑问而已。因此,你在“申明”中说:“我觉得陈履生在对行为艺术的批驳过程中,犯了两个基本错误,……”显然也是省略了我所强调的定语,因此,你说的那“两个基本错误”也就无从谈起。我在拙著中编了一个5万多字的《2000年以来关于行为艺术活动的记录》,特别也在之前加了一个“关于本记录的说明”,其中第2条是:“本记录只是客观地记录自2000年1月1日以来有关行为艺术的各种表现,并不对其作具体的价值判断或评论。”这也可以说明凡是牵涉到价值判断的问题,我都是比较审慎的,同时,也为了区别我在文章中所批评的“极端的”“行为艺术”。
至于你说我“对行为艺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状况不清楚”,“对于行为艺术的了解基本上是来自于大众媒体这个渠道”,本来我是不介意的,但是,细一想,完全不介意似乎是认同了你有点小瞧我了,或者说,你把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状况”看得太重了。就我基本的学术素养,也不至于一些“基本”的东西都不清楚就发了一通议论,还出了一本书。而对这些“基本”的东西作一些“基本”的了解,也不是什么难事,对我而言可以说是举手之劳。而我自认我还是好学的,我曾经请教过你就是一个证明。如果你说我不认同关于行为艺术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状况”,则可能比较准确。
至于你说的关于我的第二个错误中,“对所谓“行为艺术”的理解有‘泛化’的倾向,把一些庸俗的商业炒作活动诸如‘文身彩绘’之类也归结到行为艺术的门下。”则更是一种曲解。引起你这一质疑的可能是因为我最近的那本书《以“艺术”的名义》。关于这本书的内容,我在“前言”中说得很清楚,“前言”的第一句话就是:“本书收录的7篇文章是我自2000年以来对极端的行为艺术、人体彩绘等当代艺术或社会现象的思考,因此,本书实际上是一个专题的文集,而不是对行为艺术系统研究的专著。”而造成你上述曲解的,显然也是我的问题,如果我能及时呈上拙著请你指正,想这样的误会就不能发生。
关于我的这本书,有另一层面上的意义,我在“前言”的最后有如下的一段话:“在完成本书最后工作的时候,当我回顾和审视这一段时间的工作,突然感到我从2000年以来的这一系列的行为,也可以视为一件行为艺术作品。而我的这件名为‘以艺术的名义’的行为艺术作品,内容就是关注极端的‘行为艺术’,行为方式是阅读、思考、写作、发表和与之相关的一些具体的工作,本书则是这件作品的文本以及这件作品的最终的结果,行为时间是2000年12月至2002年12月28日此‘前言’完稿之时。”不知道你作为专家能不能认同我的这一行为作品?
至于我们之间学术上、观点上、认识上的分歧,相信会有其他的机会一起切磋。
专此 致
礼
陈履生
2002年3月22日
附:关于“电视对掐”的几点申明
吴鸿
1)为什么要去做这个“节目”?(这是因为有朋友对我为什么“自投罗网”非常不解)
这在我的另一个帖子里已经说了,当初是中央电视台“12演播室”的一个节目策划来找我,说就陈履生先生的一本批驳行为艺术的大作了解一些情况。我对这个节目的印象还是在上学的时候,它好象是央视最早的一个谈话节目,当初的主持人张啸群(好象是这个名字吧?)儒雅的主持风格给我留下很好的印象。而后来,我都以为这个节目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当这个节目策划找我的时候,我自然还把当初的良好印象转接到现在做这个节目的这些人身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我觉得陈履生在对行为艺术的批驳过程中,犯了两个基本错误,一,对行为艺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状况不清楚,他对于行为艺术的了解基本上是来自于大众媒体这个渠道,而大众媒体或由于新闻炒作的需要,或是记者本身素质的原因,在把“行为艺术”报道出去的过程中已经把对象进行了彻底的“妖魔化”;二,陈履生对所谓“行为艺术”的理解有“泛化”的倾向,把一些庸俗的商业炒作活动诸如“文身彩绘”之类也归结到行为艺术的门下。另外,我和他虽然学术观点不一,但基本上还是朋友,在另一些问题上还有一些共同的看法。所以,当初那个节目策划说另一个“嘉宾”是陈履生,我就答应了他们的邀请,我想正好能在节目中可以与陈兄一道澄清这些问题。
还有一个原因是,那个节目策划在听我对于当代艺术的一些介绍之后,非常同意我的观点,说一定要有一个机会能让大众对当代艺术有一个正面了解的机会。并且反复强调“12演播室”是一个非常自由的青年节目,不会事先预设什么“圈套”。
以上诸多因素,是我答应去录制这个节目的理由。
2)为什么我在节目录制的过程中一直表情僵硬?(哈哈,这也是有朋友认为我不轻松、没有放开)
如上所述,我一直以为的另一个“对手”是陈履生,而一直到节目录制的当天,我才知道已经换成了王仲,高岭当即提出要退出,认为那个策划事先没有把实情告诉给大家,我也觉察到此节目显然已经不能成为一个有意义的谈话了!
在节目的开始后,在那个主持人过于调侃、油滑,明显有倾向性的开场白中(大家在我稍后会整理公开的完整文字记录中可以看到),实际上已经把“行为艺术”进行了定性,等同于了街头的“杂耍”和“闹剧”。通过这个非常不友好的开场白,我已经对这个节目彻底不抱什么希望了,也已经调动不起任何“对话”的兴趣了。这与我对于这个节目儒雅、平和的主持风格的预期已经大相径庭!
3)很感谢“金米女”兄及时指出了我并不是行为艺术的“代言人”。其实,我答应做这个节目的动机是与陈履生探讨一些问题,而在主持人的开场白中硬把我进行一个假定的“角色预设”,说老实话,我很讨厌这种无聊的、简单的、庸俗化的做法,这样实际上是把你逼到了一个墙角,使你只能朝一个方向来走,非唯此,你在节目中要么就会显得特别的“弱智”(被对方驳倒了),要么就只能显得非常被动(因为你只能捍卫你的“角色”预设)。
4)为什么会在与王仲的辩论中,有些谈话会显得“驴头不对马嘴”?
一,在节目的后期剪辑中,我的谈话被任意的剪裁并被局部的“整体移位”,这样,在播出效果中就能显得我所代表的这种“角色预设”的无能和语言缺乏逻辑(这一点,在我稍后公布的完整版中,大家可以将两者对照来看!)。现场的谈话根本不是两个嘉宾之间对等的“交谈”,而是主持人“提问”式的问题回答,要由主持人的现场“提问”你才能有讲话的机会,所以,我根本不能按自己的思路来进行问题的完整表达。三,对于在现场的一些对当代艺术缺乏基本常识的“现场观察员”,我在谈话中还必须要交代一些基本的常识性的概念,这样,在现场短短的一个小时的录制过程中,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事情。这也与我当初的“与陈履生来在一个比较对等的专业层面上来探讨问题”的想法差了十万八千里!
5)“现场观察员”的设置看似公正,实际上是对观众的一种误导!
我们知道,现代教育模式的确立就把教育进行了专门化和专科化,而人文、艺术类知识教育的贫乏在我国的高等教育的体制中尤其是一个空白,而对于当代艺术的介绍即使在艺术专业院校的课程设置中,也是一个极其薄弱的环节,有些专业教科书的编写者既没有对当代艺术有一些直接的感官认识,也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仅仅是凭着自己对当代艺术一知半解的理解,就可以对当代艺术枉加评论,这样,实际上是误导了很多人对当代艺术的理解。所以,从这点来说,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这种身份与他们对于艺术的基本常识的了解并不能划上必然的等号,也就是说他们对于艺术的了解实际上是与普通的大众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正是从这个场面上来分析,我认为“‘现场观察员’的设置看似公正,实际上是对观众的一种舆论误导!”因为,就有人能由此而类推出“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都不能了解的你们的‘当代艺术’,那你们的那一套不就是骗人的把戏吗?”这样的结论。而节目的后期剪接中,编导又别有用心地强化了这种推断的指向性:他们把有过专业背景的萧昱、蔡青等人的发言抹杀的不见踪影,而把几个没有任何专业常识的“女大学生”极具“声讨”色彩的发言一句不差地保留下来,这样的“后期处理”,其背后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是昭然若揭的!
5)再次感谢“金米女”兄提醒的“不要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王仲一个人身上”的善言。诚然,每个人都有表白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权利,但是,王仲在反对当代艺术的过程中并不是仅仅用他个人的身份在说话,因为他在主持着《美术》杂志这样的一个重要的媒体,而在《美术》杂志批驳当代艺术的讨论中,实际上是利用了一些地方上的作者为了能在《美术》杂志上能发表一篇文章,进而能作为凭职称、进官阶的资本的心理,试问,这样的评论能谈何“学术”与“公正”?另外,我们也可以做这样的推理:这些习惯于用“行政管理”的思维来处理学术问题的老先生们,他们怎么能容忍在他们所能“管辖”的范围之外有一些他们不能理解的艺术形式的存在呢?这样,他们就会动肝火,就会发脾气,进而就会把你与“危及社会稳定”挂上钩。写到这里,我自然想到了曾经发表在在《文艺报》上的一位肝火很盛的老先生的文章,此文章洋洋数万言对中国的当代艺术从改革开放的之初的一些优秀作品开始“系统”的一一批驳,大有不把当代艺术置于死地而不快的架势。文章罗列了很多莫须有的罪状,甚至到了危言耸听的程度。我仅仅举一个例子,该文在批判徐芒耀的一幅名为《我的梦》的油画的时候,说画中的一个穿墙而出的那个梦游男子所冲破的那堵红色的墙壁是象征了社会主义制度(大意如此),而旁边正在坠落的一个石膏头像是“马克思”的头像实际上是作者要否定共产主义的信仰。天哪!!!我真为这位老先生的无知感到汗颜!此公对于艺术史的常识真是还不如一个美术考前班的同学。因为每个学过素描的人都会知道那是雕塑《马赛曲》中的一个战士头像,也是素描教学中常见的一个石膏教具,虽然他和马克思一样都长了一部大胡子。所以说,这种充斥着文革思维逻辑的“学术文章”除了无聊、无知与阴险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6)对于有些朋友所说的我在对话中对于王仲过于恭谦的态度,我认为这种指责是毫无道理的。因为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历来对于长者是很尊重的(但对于学术观点我向来也不是唯长者是从的!),这是其一;其二,因为我是在大众媒体上来与王仲进行对话,而当代艺术经过大众媒体“妖魔化”的渲染之后,已经在很多人中形成了一种“犯上作乱”的主观印象,所以,为了纠正大众的这种看法,我在对话中,本着一种平和、谦虚的态度也不为过,况且,对话是以理服人,又不是吵架!就象“金米女”兄所说的那样,本人并不是行为艺术的“代言人”,也没有必要在对话中强化自己的这种身份符号。(在这里我特意要提醒一下就此来对我进行恶意辱骂的广西南宁的一个小贼,老子君子坦荡荡,你所巴结的那些人有那一个不是见了机会就削尖了脑袋要往里面钻的?说老实话,老子看不起你们这班小贼,不要以为自己有一身流氓本领就能搞当代艺术了!好,就此打住,以免这个话题走偏!)
7)对于“金米女”兄所指出的当代艺术中也有“很脏”的作品一说,我不知道“金米女”兄所说的这个“脏”字其所指到底是什么?这也是我向来不喜欢在专业评论中用这些弹性很大的“比喻”的原因,我宁愿傻比一些,把问题、概念搞得更清楚、明白一些。在当代艺术的范围中确实有一些作品象黄专所说的那样,有着“弱智化”与简单化的倾向,也确实是有一些艺术家把艺术变成实现功利目的的工具(我对此也写了很多文章)。但就象国画也有老年大学的水平,也有龌龊的书画“走穴”,但并不能因此而不让大家画国画了一样,也不能因为在行为艺术中有一些不好的作品而彻底否定了“行为艺术”的全部。这也是在对话中一直拒绝主持人的“诱导”而不愿就某些具体的作品的发表评价的原因!因为我一旦针对具体的作品发表了一些批评意见之后,就会正好进入了他们设计好的一个圈套,就会被用作来彻底封杀行为艺术的一个证据。所以,我一直认为讨论“当代艺术”自身的问题一定要把问题放到当代艺术的范围中来探讨,决不能把问题和范围进行“泛化”,因为这样就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口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赞同栗宪庭先生的观点,所谓“大浪淘沙”,是沙土终归会淘掉,是金子终归会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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