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求是》杂志社理论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研究会前不久在郑州联合召开了“发展与创新”理论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杨耕教授在会上就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问题作了专题发言,认为目前存在6种对于“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理解:
第一种是已经成为常识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反映论”、“决定论”、“实事求是”等,已为人们所熟知,对研究者来说这些观点需要进行文本解释。
第二种是尚未被人们普遍认识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如“世界历史”、“东方社会”、“实践是社会的本质”、“人的全面发展”(恩格斯应《新纪元》杂志之邀谈新纪元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等,这些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是基本观点,然而在很长时期内未被人们普遍认识。
第三种是在经典作家那里并未充分展开论述,只是随着当代重大问题的凸现而上升为基本观点,如“人与自然的和谐”、“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美国化”、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此外,还有“世界进程中的文化问题”、“文明冲突问题”等。
第四种本来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只是后人附加上去的,如“物质是最基本的主体”。
第五种本来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但是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不再具有基本观点的意义,如“计划经济”、“同时胜利论”、“按需分配”等。
第六种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本人未提及,只是后辈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不可超越”等,实践证明,这些观点具有基本观点的意义,应提升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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